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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头条  >  本地  >  青海疫情各地最新通告(8月26日)
青海疫情各地最新通告(8月26日)
2022年08月26日 21:27   浏览:28186   来源:青海同城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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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面图片免费发布信息


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7号)

2022年8月26日,海晏县新增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现将基本情况通告如下:


阳性人员5号, 女,海晏县三角城镇人。海晏县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    

阳性人员6号,男,海晏县三角城镇人。海晏县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中发现。

 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护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服从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8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8月26日12时起,对海晏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新增高风险区1个:


海晏县哈勒景乡“海晏县2021中型灌区水利骨干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工地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公告

自8月16日平安区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出现首例阳性病例以来,区委、区政府立即启动了静态管理措施,全区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号召,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力支持了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在此,区委、区政府向全区广大群众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窗口期”和“关键期”,全区继续实行静态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现将相关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广大居民群众如有生活、教育、就医、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咨询和需求,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联系方式: 

区教育局   蒋晓芸   13519723710 

区工信局   祁昌明   19809700101 

区民政局   蔡献祖   13139121705 

区交通局   冶忠明   18935520685 

区水务局   张明敏   13139120700 

区农科局   吴国华   13897120012 

区卫健局   郭汇浩   17797181285 

区应急局   张  成    18194622428 

区市监局   黄雪梅   13649798288 

红十字会   马登云   13139193666 

区总工会   陈  雯    18097060138 

区 妇 联    程玉琴   13897720506 

区 残 联    吉尖措   15897218089 

团 区 委    赵瑞雪   19909714126 

供电公司   包启东   15597050212

区住建局   朱宝林   13649791690 

 (燃气) 




海东市平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29号

近期,省内多地相继发生疫情,全州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效保障全州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来州。国内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省内疫情发生市州人员非必要不来州,确需来州的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广大干部群众应主动劝说在我州以外地区居住或停留的亲人、朋友暂缓来州返州。  

二、非必要不离州。全州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各级干部群众要自觉做到 “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州”,特别是不前往7天内出现疫情的地区。确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外出的,必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履行外出审批程序。  

三、做好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州人员须在抵州前24小时内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抵州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宾馆进行报备。



黄南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40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省内其他市州、县区也相继发生疫情,全县外防输入压力和防控处置难度不断增大,形势极为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来循。国内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省内疫情发生市州人员非必要不来循,确需来循的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循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信康码”“行程码”,抵循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广大群众要主动劝说在我县以外地区居住或停留的亲人、朋友暂缓来循返循。

二、非必要不离循。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循,特别是不前往7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省内市州及省外地区。县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循的,严格审批管理。

三、非必要不聚集。提倡广大群众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按照“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除省、市、县确定的重大会议活动外,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实行“事前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做好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循人员须在抵循前24小时内通过“青海省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在各核酸采样服务站现场进行报备。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抵循后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社区)、宾馆、酒店进行报备,主动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强化场所管理。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和县内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两扫一测”(扫信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和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监所、养老、儿童福利等重点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六、做好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检测时间、范围、点位、检测人员等相关内容,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细落实乡镇、村(社区)、小区(自然村)管控措施。各包联片区、重点行业责任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查处。

八、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乡镇、村(社区)报告。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代)
2022年8月26日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60号)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态势,省内其他市州也持续发生疫情,全县外防输入压力和防控处置难度不断增大,形势极为严峻复杂。为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效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来化。国内中高风险和疫情发生地、省内疫情发生市州人员非必要不来化,确需来化的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所有来返化人员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信康码”“行程码”,抵达我县后要严格落实“落地检”。广大群众应主动劝说在我县以外地区居住或停留的亲人、朋友暂缓来化返化。
二、非必要不离化。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化,特别是不前往7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离化的,严格审批管理。
三、非必要不聚集。提倡群众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减少感染风险。按照“能减则减、能少则少”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规模,除省市确定的重大会议活动外,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邀请、谁负责”,实行“事前报备”。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做好主动报备。所有来返化人员须在抵化前24小时内通过“信用青海”公众号进入“来青返青人员报备”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完成报备,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报备的,在机场、火车站、公路“落地检”综合服务站现场进行报备。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抵化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宾馆、酒店进行报备。
五、强化场所管理。各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饭店、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和县内人员聚集场所严格落实“两扫一测”(扫信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和查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通风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监所、养老等重点机构实行严格封闭管理。
六、做好核酸检测。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检测时间、范围、点位、检测人员等相关核酸筛查内容,按照所在乡镇、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落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细落实乡镇、村(社区)、小区(自然村)管控措施。各行业、部门、单位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防疫工作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查处。
八、做好个人防护。广大群众要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错峰用餐等良好生活习惯,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和村(社区)报告。积极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59号)

2022年8月25日,化隆县群科、巴燕、谢家滩等乡镇部分村社和各中小学校共采样20407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化隆县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同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43号



至8月26日15时,同仁市2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治愈出院。



同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关于做好人员有序流动运输畅通保障的通告

〔2022〕第44号


根据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8月25日会议精神,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在继续实施严格入同返同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现就做好人员有序流动、运输畅通保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离同

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同,特别是不前往7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地区。市内广大群众及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确需离同的,须持“确实必要”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群众由所在乡镇、干部由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电话:8722950)调度通行。出同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与目的地所在社区联系报备。

二、非必要不来同

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需提前向所在乡镇联系报备。所有来同返同人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落地检”,并按风险等级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中高风险包括新疆、西藏、海南、甘肃等地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一律劝返,省内西宁、海东、玉树、格尔木、德令哈、海晏等地旅居史人员一律暂缓来同。

三、交通运输管理

(一)过境车辆。过境车辆必须在入同卡口处落实人员信息登记、张贴封条、签订承诺书等防疫政策,按照指定路线(旅游桥—吾屯三岔口—霍尔加南路—阳光大道—维哇三岔路口)有序穿越市区,不得进入主城区及指定路线以外区域,不得擅自变更线路。指挥中心要强化卡口之间沟通衔接,及时做好过境车辆行驶路线查验工作。

(二)重大项目物资保障车辆。对跨境货车司机实行无缝管道式闭环管理,由其项目主管单位提前一天落实物资车辆入同报备程序,派遣专人全程封闭、统一路径、即卸即走。所有外来重大项目物资必须在指定地点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市域内重大项目物资保障及货运流通,严格落实“点对点转运”工作机制,原则上由项目主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出行车辆、固定司助人员、限制出行频次及往返地,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一车一方案”进行实时调度。未联系报备车辆原则上一律劝返。

(三)紧急突发情况。如遇突发疾病、应急抢险等特殊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及时正确处置,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卡点力量

静态管理期间,所有疫情防控综合服务点工作按照原方案继续执行。静态管控解除以后,决定将维哇疫情防控综合服务点移至阿央囊隧道附近,并增设环主疫情防控综合服务点,其余5个卡点位置不变。同仁北、同北中心、阿央囊、隆务峡疫情防控综合服务点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采取一天一班、两班互倒机制,优化进、出、候、检分区通道,切实提高通行效率,守牢外防输入第一关口。

五、落实“四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执行好各项防疫制度,坚决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全力做好物资采购、统计、发放等工作,保障各项防疫工作有序进行。凡疫情防控中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依法依规查处。



同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第43号

根据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第42号通告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序开放商超等经营场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一)8月26日起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商超(名单附后)、餐饮(名单附后)、蔬菜水果店、肉铺(除进口冷链专营店以外)、药店、面条馍馍铺、粮油店。
   (二)8月31日起允许开放的经营场所:小型食品经营店、小型餐饮店、服装、百货、家电、五金、文具店、汽修店等未开放经营户。
   (三)在静态管理期间处以停业整顿的商户不予开放(名单附后),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未注册“场所码”的商户暂不予开放,待“场所码”落实到位后再予以开放。
     二、有序开放的经营场所相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加大对所属经营场所消毒频率,确保场所通风,严禁密闭经营。
    (二)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规范消杀后再营业,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在入口显眼位置张贴“场所码”“行程码”,对顾客实施戴口罩、设置距离标志线“两米线”、扫双码、测体温措施。重点督促群众戴口罩,引导人群不聚集,配备口罩、免洗抑菌洗手液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并严格控制进店人数,积极采取错峰、限流措施。
    (三)各经营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管理,督促员工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作息,掌握好员工及其共同生活亲属身体健康状况、人员交往、旅居史等重要信息,确保底数清。对因员工原因造成疫情感染、扩散情况的,商家负完全责任。
    (四)餐饮服务场所一律不得堂食,允许采取打包或外卖形式。并按照“红事缓办、丧事简办,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的原则,暂不得举办宴会、庆典、会议等聚集性用餐。  
    为确保经营场所有序开放,有序经营,县市监局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责任的,坚决予以关停。

    附件:1、商超开放名单;
            2、餐饮店开放名单;
            3、停业整顿商户名单。

尖扎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8月26日开放餐饮店名单


序号

字号名称

1

尖扎四川妈妈菜馆

2

马林美食城

3

尖扎老四川友缘聚

4

尖扎卤味香面馆

5

尖扎县阿丹柴火鸡

6

尖扎县文德群科手抓王

7

尖扎县伊丰楼餐厅

8

尖扎舌尖手工面片

9

尖扎海生餐饮店

10

尖扎林林老地方餐饮店

11

尖扎海比厦门干拌面食馆

12

尖扎聚福楼茶餐厅

13

尖扎清雅轩茶餐厅

14

尖扎吾悦府家宴餐厅

15

尖扎今悦聚美食楼

16

尖扎巴蜀川味菜馆

17

尖扎雅兴老炒馆

18

尖扎古之厨艺藏餐馆

19

尖扎马尔力手工面片馆

20

尖扎麦子厨房

21

尖扎县康杨镇峰阁民族茶餐厅

22

尖扎县康杨镇群科人家茶餐厅

23

尖扎县康杨镇伊古斋民族茶宴楼

24

尖扎县坎布拉伊庆餐厅

25

尖扎康杨金门大饭店

26

尖扎县伊麦隆手工面片馆

27

尖扎裕鼎江湖小炒馆

28

尖扎县相聚饭庄

29

坎布拉藏家大院

30

坎布拉豆哥家宴

31

撒八宫餐饮

32

青海喜膳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33

康杨民族风情园

34

尖扎一号大饭店

35

德吉民俗风情园

36

忠山美食城


8月26日开放商超名单


序号

超市名称

1

尖扎县华联超市

2

尖扎县翔程华联购物广场

3

尖扎县百家惠超市

4

尖扎县旭强超市

5

康杨鑫惠隆购物广场

6

坎布拉镇伊佳欣超市

7

坎布拉佳佳乐超市

8

尖扎县一家福食品商店

9

尖扎县建国冷饮批发部

10

尖扎县日吉加综合批发部

11

尖扎县坎布拉镇凯诚超市

12

尖扎县祥龙综合超市

13

金红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14

诺邦便利店

15

尖扎银措食品店

16

杨诺尔超市

17

尖扎县锅圈食汇食材超市


不予开放的经营户名单


序号

名称

1

尖扎县馍馍蔬菜水果店

2

拉千超市

3

吉祥央宗商店

4

彩轩超市

5

杨吉食品商店

6

尖扎县夏吾吉综合商店

7

尖扎县朝加蔬菜水果店

8

尖扎县香兰蔬菜水果店

9

尖扎县阿东自选超市

10

尖扎县宗喀水果蔬菜店

11

尖扎县兴旺福食品店

12

康杨镇关里人熟食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38号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8月27日在共和县恰卜恰镇主城区(不包含15个行政村)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全员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1.共和县恰卜恰镇主城区(不包含15个行政村)范围内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务工人员等);海南州绿色产业发展园区(光伏园区、风电园区、工业园区)全体人员

2.所有来县返县人员要主动报备,接受检测。

二、检测时间

2022年8月27日8:00-14:00

三、注意事项

1.区域核酸检测期间,恰卜恰镇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运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车辆流动,公安机关将加派执法力量检查、引导、指挥交通。

2.请辖区群众密切关注县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在权威媒体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位,在规定时间内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3.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

4.全县居家隔离管控人员,禁止外出参加全员核酸采样,由流动采样组上门采样。

5.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但须向单位、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由单位、社区做好登记。核酸检测期间,暂停接种新冠疫苗。

6.核酸检测时,请携带手机和身份证,采集过程中请自觉服从采样点工作人员安排,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及时返回。

7.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

8.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及时开设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9.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10.凡不参加本轮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对健康码赋予红码,将会影响本人及家人的生产生活;同时将被作为失信信息录入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今后可能影响个人信贷、消费、从业、任职等;凡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工作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请广大群众提前关注天气预报,在核酸采样时提前带好雨具。

注: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衷心感谢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附:共和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分布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6日




共和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分布
恰卜恰镇主城区(22个采样点)

(一)黄河路社区

第一采样点:州医院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塘建、社保家属院、自来水家属院、卫校家属院、空军部队家属院、家庭公寓、共和路、切吉东路、切吉西路、滨河路、黄河广场、黄河南大街门店、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县车站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师专家属院、兴农区、工商局家属楼、赛钦家园、赛尔钦小区、塔秀小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公交车站、高尔夫酒店、茶马古道酒店、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三采样点:城北射箭馆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州党校、县党校、北城名都、城北四区、州消防队、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四采样点:舒裕华府一期二期中间(德和大街)

负责检测区域:舒裕华府1期、2期、3期、周边商铺等、宾馆及企业等。

(二)城中社区

第一采样点:长风路

负责检测区域:一建下院、人行、人民街7个单元、景州帝王、教育局家属院、棚户三区、恰乡楼、自来水公司、青海湖商厦、报废公司、旺达煤场、物资公司、州建筑公司家属院、河东及河西工商所、长风路印刷厂家属院、粮油下院、粮油上院、电信上院、德力公寓楼、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文化街水井巷

负责检测区域:综合家属院、印刷厂家属院、油脂楼、歌舞团家属院、香格里拉、烟草楼、肉食楼、农付楼、粮食储备库七个单元、粮食局家属楼、东台街、剑锋华庭、新华公寓楼、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三采样点:羊曲路联通公司

负责检测区域:邮政下院、豆腐作坊、区测二队、地税局、联通公司家属楼、交运家园、运输公司家属楼、种子站家属院、老恰镇家属院、金源小区、棚户六区、明瑞家园、建行家属院、紫金花园、电影公司家属院、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金安社区

第一采样点:州藏医院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曲沟家属院、环城东路、友好街、民族路、环城东路(河滩)、县交警队家属院、县车队家属院、面粉楼、县运管家属院、友好街家属区、县调查队家属院、县草工队家属院、玉龙公司、商业局家属院、县饮食服务公司家属院、县粮站家属院、民族路河道周围庄廓、央更小区、医药小区、州毛家属院、五金厂家属院、元年家属楼、兽医站综合楼、兽医站家属院、民师商住楼、日间照料中心、元年大酒店、海之汇商务宾馆、鸿嘉餐厅、中东河沿、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香巴拉广场

负责检测区域:州中学商住楼、州中学家属院、州水电队家属院、州财政局家属院、县文化馆家属院、县气象局、县民族完小家属院、二小家属楼、县税务局家属楼,县财政局家属楼、县水利队家属楼、县安置局家属楼、藏中家属楼、环城东路、舒裕家园、舒裕家园平房、金安小区、州供电公司家属院、县粮油车队家属院,光明巷庄阔、县水利队家属院、县大理石厂家属院,县工商局家属楼、周边铺、宾馆及企业等。

)城东社区

第一采样点:五族广场

负责检测区域:环城东路1-6、百佳公租房、惠安小区、供热站家属院、天宝佳苑、黄河公寓、黄河大酒店、农行家属院、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宗日路

负责检测区域:百佳市场(百佳住宅楼、盐业楼)、地税局家属院、移动公司、棚户一区、百佳王府、夏都商贸楼、风华天池、地质三队、环城东路7-11、干部周转房、基层家属院、养路段、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三采样点:贵德东路

负责检测区域:线务站、光明小区、玉龙小区、棚户二区、棚户五区、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工业园社区

第一采样点:雪峰乳业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绿洲南路、绒毛厂家属院、州机械厂家属院、州外贸公司家属院、冷库东院、三药厂家属院、个体门店及宾馆、雪峰乳业、青海制药厂、肉业、香三江、西山家属院、工业六路、建北路各企业、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三号桥(同德西路)

负责检测区域:西沟台、棚户四区、州疾控中心家属院、养路段家属院、上下西河沿、移民安置楼、物资站家属院、县林业站、县皮草厂家属院、个体门店及所属企业、宾馆。

)城南社区

第一采样点:河西派出所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县党校家属院、肉食品公司家属院、德吉村小区、师苑小区(南院)、民师商住楼北、茂源小区、县医院家属院、刚坚大厦、河西派出所、上东河沿、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城南社区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二毛家属院、康宁小区、白云路东、二建小区、下东河沿、路桥公司、路桥公司家属院、污水处理厂、白云路西、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城西社区

第一采样点黄河路南大街(三校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三小家属院、煤建公司家属院、赛什塘家属院、食品加工厂家属院、青年街门店、食品公司家属院、团结家园、县冷库家属院、黄河南大街门店、黄河北大街、农机公司家属院、粮油公司家属院、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城北社区

第一采样点:青海湖广场

负责检测区域:皓星花园、金鑫花园、县社保楼、州建筑公司平房、青海湖家苑、上城豪苑、州棚户二区、东晨花苑、独立连家属楼、公安巷综合楼、信用社旧楼、州委家属楼平房、无线电家属楼、(直亥巷)州政府家属院、县干部周转房、信用社商层、党校家属院、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县公安局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安居家苑、元年景苑、州印刷厂、计经委家属楼、州委、州政府家属楼、州建行家属楼、环城东路、州国税局、建行公寓楼、县法院家属楼、农行家属院、幼儿园两旁零散庄廓、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三采样点:县消防队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春天和谐小区、县中学家属楼、银监局、县检察院家属院、县电影院家属院、州法院家属楼、原财政局家属楼、州地毯厂家属院、泰和苑、供热站家属楼、县人大、东河沿零散庄廓、消防队旁庄廓、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城北新区社区

第一采样点:州会议中心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州检察院、州干部周转房1号院(人才公寓楼)、州农牧局家属院、电投公司、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等。

第二采样点:城北一、二、三区门口

负责检测区域:玉龙商场广场、玉龙佳苑、城北一区、二区、三区、五区、县干部周转房、州干部周转房2号院、州教育局周转房、州建设局周转房、周边商铺、宾馆及企业。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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